“严格执行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,加强城镇新建住宅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。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,必须单独配建中学;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的小区,必须配建小学。”日前,惠州市出台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方面有了更为具体的工作要求。
《方案》提出,到2015年,惠州高水平、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,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。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,适龄儿童、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,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%以上;学生全面发展,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比例达95%以上。到2016年,惠州全市7个县、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。
关键词1标准化建设
区域教育用地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改变用途
以往,教育用地被更改作其他用途的事情时有发生。今后,要在哪里建学校、建设什么规模的学校,都有了标准。《方案》中提出,惠州将制订并实施市中心区和县(区)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。
《方案》明确,要根据常住人口发展情况与区域功能规划情况,超前预留教育用地。区域教育用地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改变用途。将市、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列入本级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,凡涉及功能区域控制性规划会议,安排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。
严格执行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,加强城镇新建住宅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。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,必须单独配建中学;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的小区,必须配建小学。
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。居住区、小区用地“招拍挂”时应同时公布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条件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住宅项目,教育配套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设计、同步建设、同步竣工验收,验收后无偿移交当地县级政府,县级政府应及时接收并将其办成公办学校。
在办学规模上,《方案》要求,完全小学和初中原则上不超过36个班,九年制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4个班。
为了让教育资源分布更为合理,惠州将制定并实施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。《方案》中要求各县、区迅速对区域内教育资源现状及需求进行调研测算,根据人口分布及区域发展趋势,既立足标准化,又坚持适当超前规划原则估算学位需求量,整合现有教育资源,改扩建和新建一批学校。到2015年,惠州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班额普遍达到国家标准。
在新建学校的同时,按照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统一标准,摸清现有每所学校(含已验收的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)的情况,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。对不达标学校按照“一校一案”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表,确保所有学校于2015年前全部达标。
在学校安保方面,2015年3月前,全部学校按照校园安防建设标准配置足够合格的保安员,装备符合规定数量的安防器材,安装重点区域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,加强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和“人防、物防、技防”安保工程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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